纠纷处理

纠纷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7 16:15:19   点击:

  •   《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九条: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解决;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
      赔偿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解决;其他医疗机构可以设定不得自行协商解决的赔偿限额。
      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3楼,咨询电话:0551-656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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