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告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内西侧1处房产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4:58:28   点击:
  •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合肥市砀山路安徽省二院院内西侧1处房产
     
    出租底价(万元/年) 5万元/年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1、拟出租标的为合肥市砀山路安徽省二院院内西侧1处房产,面积约18平方米,租期3年,免租金装潢期为15自然日,履约保证金为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年租金10%,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2、标的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标的租金均为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551-64270532。
    二、标的资产基本信息(详见资产概述)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砀山路1866号 出租面积(平方米) 18平方米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年) 3
    免租期限(年)   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万元) 5 租金支付方式 每12个月支付一次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现在处于空置状态
    租赁期情况 标的现在处于空置状态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不涉及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公告期 20个自然日
    是否自动延牌 □不改变挂牌条件,按照不低于10个自然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变更挂牌条件后,另行公告。
    □否,自动终止。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包括原租户),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标的仅用于从事鲜花和水果销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0、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租赁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公告截止日为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申请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租赁申请文件;(3)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5)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的剩余款项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接收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4)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完成现场申请租赁登记后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使用手册》。
    1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网络动态报价。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具体报价方式详见《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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