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科主任,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科主任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择优选聘。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敢于担当,作风正派。
3.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有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四)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公开选聘范围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有跑官、拉票等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和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五)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职称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
2.临床业绩条件(2020年至今)
医疗技术精湛,具有诊治本专业疑难危重病能力,具备学科带头人水平。掌握本专业领域1-2项国内先进技术;有指导或开展国内先进技术项目的经验。
3.学术业绩(近五年,2020年至今)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其中1项。
类型 | 条件 |
课题项目 |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
论文情况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著≥5篇或SCI≥1篇 |
获奖情况 | 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
学术团体、社会兼职 | 现任国家级学术团体(医师协会或医学会)委员及以上或青年副主委及以上或学组副组长及以上职务,或省级学术团体(医师协会或医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含前、候任) |
人才项目 | 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可放宽时间限制) |
电话:0551-64272019(预约挂号) 0551-64286009(急诊) 0551-64272108(体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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