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医疗救护工作组
工作职责
在医疗救护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好以下职责:
1.平时做好应急抢救物资的准备,包括救护车、急诊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并齐全。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日常管理。
2.强化卫生应急管理规范,加强救治工作组成员及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适时演练。
3.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落实相关卫生防护、监测检验和疫情控制措施。
4.服从上级调遣,积极参与社会救护工作。
(二)应急启动程序
电话:0551-64272019(预约挂号) 0551-64286009(急诊) 0551-64272108(体检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主院)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199号(南区) 安徽省合肥市临淮路1号(临淮路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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