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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代表安徽签署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07-17 阅读次数:14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卫生合作协议》《长三角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协同专题组工作规则》和《长三角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协同专题组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7月16日上午,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主办,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承办,长三角区域健康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中心建设启动会在合肥举行。沪苏浙皖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代表以及省职业病防治院(所)、疾控中心专家代表出席会议。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衣承东,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明浩,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夏时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医管理局局长董明培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区域职业健康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长三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坚持服务大局、风险共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基础上,积极推动职业健康领域在政府管理、业务协同、资源共建、数据共享、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共同提升职业健康领域的管理服务、技术支撑等方面的能力。


 
  随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陈葆春作为安徽省牵头单位代表,与沪苏浙牵头单位共同签署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协议,“长三角”将依托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设立“长三角化学中毒远程救治协作中心”,依托上海市职业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化学中毒救治远程诊疗平台”,充分整合调动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资源,建立长三角化学中毒远程救治省级指导中心、长三角化学中毒基层医院救治网络、长三角相关企业化学中毒防控网络、长三角化学毒物检测协作平台、长三角化学中毒治疗药品储备和配置平台、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培训和演练平台。通过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充分整合调动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专家资源,显著提升省内化学中毒救治水平和能力,及时有效救治化学中毒病人。


  陈院长表示,安徽将对接上海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远程救治诊疗平台,并与皖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南部中心)及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北部中心)联网,建立安徽省中毒救治网络,并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辐射,筹建长三角区域安徽中毒防控中心。(宣传统战部、新安晚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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