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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PET/CT、SPECT/CT)检查

发布时间:2024-12-24 阅读次数:21

 一、检查流程
  1.患者持门诊或病房医生所开检查申请单(PET/CT检查申请单、SPECT/CT检查申请单等),到核医学科预约登记室(或电话)预约检查时间,领取、告知注意事项。
  2.按照预约时间来核医学科候诊室等候检查,具体事项请听从医务人员安排。
  3.检查结束后,经医务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受检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饮水,以利于显像剂排出体外。
  4.PET/CT检查请于两个工作日后、其他检查于一个工作日后到预约登记室领取报告。
  二、注意事项
  检查时间确定后,请勿迟到或临时取消。因为检查所用的放射性药物需提前一天订购,且有效期非常短。病人若因特殊原因取消检查,请务必于检查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通知我科,以免造成药物浪费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PET/CT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前24小时内禁止剧烈活动;
  2.检查当日空腹6小时以上,检查前6小时暂停静脉输注含糖类液体及营养液;
  3.长期血糖升高者需在本次检查前调整血糖,将血糖应控制在(11.1mmol/L)以下;
  4.检查时请携带病历、CT、MRI、B超、核医学科检查、电子媒体、实验室检查等相关检查资料。
  四、检查预约电话
  0551-64272640
  0551-642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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