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告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和网站年度技术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2 18:18:57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和网站年度技术维护服务项目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原因及说明:
      1.本次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和网站是2014年由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建设开发,现已使用了七年并且一直运行良好,其内部用户、技系统术架构、后台数据该软件公司非常熟悉。为保持现有系统的技术一致性、数据安全稳定性和服务延续性,拟由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继续进行系统技术服务和维护工作。
      2.目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和网站的配套服务器、配套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均是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技术运维服务。在几年的合作中,该公司对软硬件环境熟悉,可以确保系统的操作、应用、流程、网络、安全、硬件、集成、数据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如果更换其他公司进行技术维护服务,第一会造成软硬件环境不熟悉,服务跟不上,第二过渡期亦影响服务的稳定性及连续性。
      3.按照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管理工作需要,医院内部用户已经几千人,涵盖多个院区,维护内容涵盖是从系统管理员培训到普通用户的日常使用操作,不仅存在维护范围广、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的因素,又要考虑维护成本控制,如果更换其他公司维护,医院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和普通用户也需要重新沟通适应新的软件公司。为避免重复沟通人员资源成本浪费,亦与原软件系统保持延续,由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继续服务可保障系统顺利平稳运行,具有合理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中“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要求。
      4.该系统维保涉及核心技术保密问题,其他服务商可能无法完成或者完成质量不满足系统稳定性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之规定。
      5.如果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和网站的新需求需要通过复杂程序开发才能实现该功能,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厂家和源代码开发商能快速响应。
      6.考虑当前新冠疫情和发展的不确定性,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地厂商服务维护该项目防疫风险低,符合防疫工作的总体要求。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地机构承担该项目,有利于当前特殊时期的项目技术售后服务快速响应。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的服务符合《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单一采购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合肥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B1栋南4楼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无)
      七、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单位或者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51—64272152
      传真:0551—64286066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2、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葛国安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286067
      传真:0551—64286066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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